請善用強制險
原來強制險真的可以「保自己」,不過前提是:
1. 「你自己」是「受害者」
2. 而且「肇事者逃逸」
以上兩個條件如果缺一,這個用「強制險賠自己」的方法都不會成立。而且請特別注意!發生事故時無論情節大小一定要報警
如果沒有做到報警這個步驟,則無論是強制險、特別補償基金、或是汽車任意險;保險公司是不予以理賠
回過頭來說,強制險可賠自己的依據是來自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4條規定「事故汽車無法查究者,自知有損害及確認肇事汽車無法查究時,得於時效內請求特別補償基金補償之權利。」也就是說,萬一肇事者逃逸,也可以向車禍事故特別補償基金會申請理賠,該基金會事後會再向肇事者追討理賠金。特別補償基金的申請可向鄰近的任何一家產物保險公司申請即可
而強制險的保險金額及理賠方式,以現在強制險的保障內容來看,規定如下:每一個人150萬的死亡及殘廢,再加上20萬的傷害醫療保障。20萬的醫療費用內容則分為:
一、急救費用
二、診療費用
三、接送費用(回診的交通費)
四、看護費用。150萬死亡及殘廢保險金分為:殘廢給付(共分15級)及死亡給付
理賠申請所需文件,其實很簡單,最基本的只要三樣東西:
1. 警察所開立的交通事故證明。
2. 去醫院看醫生所繳費的收據(如果是用影印本,需加上醫院的院章)。
3. 向自己的保險公司提出申請出險
準備文件的多寡與案情大小有關,確認以下所需準備文件是正確的。
1. 理賠申請書
2. 行車執照
3. 駕駛人執照
4. 警方事故登記三聯單
5. 車主印章
6. 申請人印章
7. 合格醫生診斷書(有受傷時)
8. 療養費收據或其他補助收據(有受傷時)
9. 醫療費收據(有受傷時)
10. 戶口名簿影本(有人員死亡時)
11. 賠償金領款收據
12. 死亡證明書(有人員死亡時)
13. 除戶戶口名簿(有人員死亡時)
注意前提,總結一次:
1. 要記得報案
2. 「受害者」是本人
3. 肇事者逃跑了